各系(部):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及校内专业奖学金的报送工作安排如下,望各系(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一、国家助学金
请各系部仔细核对受助学生数、金额及银行卡号(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并按照受助等级汇总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学生处。如有违纪,取消受助资格,并按要求填写《长治学院取消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一并报送。
二、专业奖学金
1、评选对象:2012、2013、2014、2015级师范类专业学生。
2、评选要求:各系部要严格按照《长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评选专业奖学金,并填写《长治学院学生专业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系公章)。各班必须认真核对本班的学生情况,如有违纪、休学、入伍等情况,需在审批表的备注中标注,取消该生专业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奖学金金额为零)。
请各系填写有关表格,并认真核实所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以上材料于3月14日前交于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41888106@qq.com。
学生处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