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2016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申报工作。本年度的申报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见附件)中所列题目,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项目申请不予接受。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的限报1项,同时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不超过1项。(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4日之前的可以参加本年度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3)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申请时须提交相关项目证书复印件。)(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则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2016年1月制)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资格审查、通讯评审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3000字,《活页》不得透露申报人有关信息和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字数超过规定、活页透露申报人信息的,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5、项目申请书及活页可在线填写,也可离线填写。
二、申报时间
各项目申请人需于2016年2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中国旅游研究院官方网站“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及评奖”处可见相关链接),并于2月29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10份(1份原件,9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长治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