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 考察公告

发表日期:2024-05-3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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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部

现将长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根据《长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规定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现确定10名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详见附件)。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报到时间:

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6:40

体检报到地点:长治学院人力资源部(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73号长治学院1号楼803办公室)。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当天上午请保持空腹。

二、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三、说明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联系电话:0355—2178139 18834312517

附件:长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x

长治学院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