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12-18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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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限定及其它要求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进行查看,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课题论证活页、课题指南均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http://www.npopss-cn.gov.cn/)进行下载。

2、申报人务必于2016年2月23日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和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版送交科研处,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完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长治学院科研处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