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我宣誓

发表日期:2019-12-05 17:17

浏览量:

来源: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全校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的热情,我校南北校区分别举行了国家宪法日主题升旗仪式。美术系、数学系的全体师生参加了升旗仪式。

旭日东升,晴空万里。上午7点整,迎着朝阳,国旗护卫队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走向国旗台。当嘹亮的国歌响起,全体师生肃然起敬,行注目礼,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瞬间点燃的爱国豪情,转化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强劲动力。

仪式结束后,数学系党总支书记王建珍和美术系教师刘冠举进行了国旗下的讲话。他们强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大学生要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做宪法的践行者,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尊崇宪法权威,遵守校纪校规,规范日常行为。

学生代表周方正和李冰洁也在国旗下献词,他们倡议,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大家必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保护我们自身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要从我做起,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自身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仪式结束后,全体师生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校师生应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增强法治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力当法律的守护者、捍卫者、执行者,做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追求的时代先锋!